1.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1.1禁止使用童工
公司承诺绝不雇用未达到国家法定年龄的童工、不支持雇用童工的行为。此外,我们也向下级供应商传达禁止使用童工的要求。
2.2 支持使用未成年工
我们支持合法地使用未成年工。但要确保未成年工的雇用符合适用的法律要求,为未成年工筛选合适的岗位。避免从事危害性工作,保障其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不损害未成年工的健康、安全及精神,避免安排夜班工作及确保达到最低工资标准。
2. 强迫性与束缚性用工
2.1 不允许雇佣任何强迫性劳工,如监狱用工、束缚性用工或非自愿性劳工;
2.2 不得以任何名目束缚性用工,如扣押员工身份证、工资,不得强迫员工缴纳和入职/雇佣相关的直接或间接费用/佣金。
3.环境保护
3.1 我们将最大限度的降低生产活动对环境的污染,不允许产生任何严重的环境污染;
3.2 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大气排放、厂界噪声、污水排放、土壤污染的相关规定并对生产和运作所造成的当前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和持续改进;
3.3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化学品、废弃物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回收、搬运、储存、使用和处置。
4.员工健康与安全
4.1 我们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休息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4.2 我们对工作场所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改善措施消减风险来源,确保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4.3不断完善工厂的培训系统,为员工提供入职培训、岗中培训及职业发展所需的各种培训。
5.工时、工资、保险
5.1我们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法规,对所有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透明可靠的记录;
5.2保障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依法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根据社会发展和公司情况合理的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关爱员工,提高企业竞争力。
6.歧视
严禁任何理由的歧视员工,在员工招聘、晋升等各种环节中确保不出现任何歧视的现象。
7.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
我们保障员工有权加入、组建或退出自己所选择的工会的权利,保障劳资双方集体谈判的权利并确保员工不会因此而受到报复、干涉、胁迫或骚扰;
8.反骚扰、虐待和惩戒行为
公司不得在工作场所或提供的住宿场所骚扰或虐待员工,不得对员工体罚、暴力恐吓或其他形式的精神和身体压迫,不得使用任何公开的警告和惩罚系统。
9.下级供应商管理
9.1 我们要求我们的下级供应商认同我们的行为准则,包含对环境、社会、工作条件、童工等。这是双方进行合作的前提,供应商愿意配合红柳有步骤的去达成相关的要求;
9.2 我们将有权不定时、不定期对我们的下级供应商进行审核,对严重违反公司行为准则且不按期整改的,我们有权对其终止合作。
10.商业道德
10.1 我们要求全体员工要诚实、尊重、公平、诚信;
10.2 我们拒绝所有不诚实、不道德(如欺骗、造假、贪污腐败)等行为;
10.3 如果发现员工违反公司的商业道德行为且调查属实,我们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1.投诉和建议
当您发现任何可能违反上述公司行为准则的行为,请您毫不犹豫的通过以下途径与我们进行沟通和反馈,我们将严格保密处理您的举报,谨慎保护您的身份。通过食堂的意见箱内投下你宝贵的意见。通过公司工会。另开通投诉和建议热线电话:0510-86263267。
|